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外墙及窗户改造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内蒙古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外墙及窗户改造项目
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托电综合办公楼外墙、窗户及亮化改造项目,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 7788.8 平米,六层框架结构,楼长 74.925 米、宽 17.7 米(局部 41.65
米)、建筑高度 22 米。该工程建筑设计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耐火等级二级,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本次改造为外墙、窗户及亮化部分。
3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4 招标范围:综合办公楼外墙及窗户改造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建筑装修、亮化工程、拆除及恢复等。
本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选用优质产品,并须经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经市场考察认可的产品,以及工程材料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的产品(外墙保温材料挤塑板、网格布、粘接砂浆必须送试,粘贴后必须做拉拔试验。窗户材料要求必须送试检测材料的厚度,窗户必须做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强度、传热系数等检验)。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方不得以购买劣质材料替代投标报价材料,更不得以涨价、调整价格差等要求,阻碍招标方对以上产品的选择权。
5 计划工期:暂定 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2 月 23 日,总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即 2015 年-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3)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书面证明;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 5 年(即 2013 年-2017 年)内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2 个,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
5 在过去承接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6 在最近三年(即 2015 年-2017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 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9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合同复印件真实有效,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