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碱采购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运行消耗性材料) 液碱采购。已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海口电厂 以 运行消耗性材料支出批准立项, 项目业主为 华能海口电厂 ,资金来源:运行消耗性材料费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能海口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由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海口电厂组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地点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马村华能海口电厂;
2.2 招标货物名:液碱,数量;300吨;供于机组阴树脂再生使用。
2.3 本标货物交货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日期为:按技术招标文件要求;
2.4 本标货物交货地点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马村华能海口电厂。
2.5 本标的为框架协议,招标精数量为全年需求量,此次仅招标物资单价,具体供货数量以招标方的需求供给。一般需要量大约为每个月25吨左右。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必须提供合同履行承诺书,保证一年时间内保证按照所签订的单价进行供货,不得随意要求中止合同,否则将被列为华能系统供应商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华能系统内的一切相关物料的报价等相关业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生产能力 及有关资质,近三年有1个及以上的液碱≥30%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品牌代理商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包投标。
3.4 拒绝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列入政府主管部门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上传报名表、资质文件及业绩等,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通过后再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由于时间紧迫,将报名表及资质文件等上传的同时也发到邮箱304099182@qq.com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