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 东方丽城住宅小区项目·A1、A6、A7区-回迁工程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发展改革局 以 大工管发改核字【2014】120号、大工管发改函字【2017】2号及大工管发改核字【2017】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博盛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东方丽城住宅小区项目·A1、A6、A7区-回迁工程一标段监理投标。
2、招标工程情况
工程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新开大街北侧,兴盛街南侧,福喜路东侧。
建设规模:包括A-3#楼、A-4#楼、A-5-2#楼、A-11#楼、A-12#楼、A-16#部分地下车库、A-16#人防工程、A-17#楼,总建筑面积为76436.76㎡,其中A-3#楼单体建筑面积为20366.61㎡、 A-4#楼单体建筑面积为20354.64㎡、A-5-2#楼单体建筑面积为11356.64㎡、A-11#楼单体建筑面积为2395.32、A-12#楼单体建筑面积为2125.40、A-16#部分地下车库面积为9036.26㎡、A-16#人防工程面积为10460㎡、A-17#楼单体建筑面积为341.89㎡。
项目总投资:313.66万元,其中人防部分监理82.57万元,其他部分监理231.09万元;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0日开工,2021年4月8日竣工,工期880日历天。
质量标准或要求:合格。
最高限价:313.66万元,其中人防部分监理82.57万元,其他部分监理231.0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甲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的投标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人民防空监理工程师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8 年 9月25日至 2018 年 9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0月16日 9 时 00 分,递交
6、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 开标一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招 标 人: 大厂回族自治县博盛房地产开发
办公
邮政编码: 065300
联 系 人: 王剑
联系电话: 0316-3394320
招标代理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
办公
邮政编码: 065300
联 系 人: 李志雄
联系电话: 0316-8828668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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