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5kV光电复合交流海底电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2.2建设规模:120MW。
2.3交货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5kV光电复合交流海底电缆采购。投标人负责提供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的35kV光电复合交流海底电缆,并提供对海底电缆敷设施工单位的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具备生产XLPE绝缘光电复合交流海底电缆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
3) 具有35kV电压等级的海底电缆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
4) 投标人或供货商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35 kV光电复合交流海底电缆,并有三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且近三年内供货长度不少于50公里,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8) 投标人有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
9)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
10) 在 供应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或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1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9月21日至 2018 年9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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