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延安电厂 2台 660兆瓦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汽机房行车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9-105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延安电厂 2台 660兆瓦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汽机房行车设备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为新建工程,工程建设 2台 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预留再扩建条件。厂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地理坐标为 35°49.5′N,109°18′E,北距富县县城约 20.0km,南距黄陵县城约 26.4km,东南距洛川县县城约 15km。西延铁路在厂址东侧约 3km由南向北通过。工程计划 2018年 10月开工,2020年 10月、12月两台机组分别投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7)华能延安电厂 2台 660兆瓦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汽机房行车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7华能延安电厂 2台 660兆瓦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汽机房行车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 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亿元;
2.具备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A级、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级;
3.2010年以来具有 600MW机组及以上 2个新建工程项目国内电厂汽机房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投运业绩;
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09月21日16时00分到2018年09月29日17时 00分
获取方式:
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 15日 16时 00分
递交方式: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 10月 15日 16时 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