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丰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依据
丰城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备案编号:FCZFCG2018-303),对丰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LED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
-FC2018-023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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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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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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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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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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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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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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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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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4、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3)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
4)税务部门出具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6)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询价采购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的正常工作时间,未报名投标无效。现场
6、递交投标文件
7、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2018年9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保证金金额数: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200元。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7:0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收款人:丰城市 监督管理委员会
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9、开标时间:2018年9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0、开标
11、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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