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微动力除尘装置招标-2018 年 10 月环境公司平罗 2×660MW 新建火电工程输煤系统 EPC 总承包-招标三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本工程项目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东距宁蒙边界约 5 公里,南距银川市约 80 公里,北距乌海市约 50 公里,西距平罗县城约 35 公里,距黄河 7 公里。
厂址邻近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地表为荒坡草地,地势较开阔,地势起伏较大,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自然标高 1182m-1206m(1956 年黄海高程系统,下同),高差约 24m,自然坡度约 2.5%,可利用场地东西宽约 1.0km,南北长约 1.1km~1.4km。厂址处无拆迁,地表无文物,无压覆矿产,附近无民航及军用机场设施。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
除 1AB 皮带机外,2AB-9AB 共 16 条皮带机安装导料槽,每套导料槽按 14
米长考虑,共 32 个落料点,缓冲托辊数量约 192 组,平托辊约 340 组,全封闭导料槽总成包括:本体、托辊支架、防溢裙板、挡尘帘装置、滑板装置、导流装置、支撑、连接件、密封等(尺寸按招标附图导料槽截面图要求)。
提供 12 套功能完整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本体以及其所需的全部电气控制设备及其保护装置、连接紧固件等整套设备。
本项目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到场。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 5 年投标人具有 2 台套微动力除尘设备供货业绩、且 2 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 17 时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