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三一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三三一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8]7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为主,现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门急诊综合大楼及配套的人防地下室、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工程等。新建总建筑面积22774.73m2,项目总投资9874万元。
2.4 设计工期:项目总工期90日历天;勘察工期20日历天;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②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任务书中的所有设计任务,包括总平面图及方案设计 、报建图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②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能力。
3.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 执业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 。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补偿费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