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营2X1000MW新建工程、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X 350MW)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无。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东营2X1000MW新建工程、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 X 350MW)工程斗轮堆取料机项目上机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分别为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和新疆维吾尔 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境内。
2.2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营项目本期容量: 2X1000MW;吉木萨尔项目本期容量: 2X350MW
2.3项目的建设工期: 25个月
2.5设备(标段)名称:斗轮堆取料机项目上机电缆
2.6设备(标段)数量:东营项目上机三合一电缆:160米;吉木萨尔项目上机 三合一电缆:100米
2.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东营项目3X35+25+(18X2,5)C+12FO(9/125) ,/10KV (参考TRATOSFLEX ES);吉木萨尔项目 3X35+25+(18X2,5)C+12FO(9/125) ,6/10KV (参考 TRATOSFLEX ES)。
2.8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工地 2.9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
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
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
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 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 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 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近6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 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 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 投标方若为代理商必须具备所供产品的相应授权,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
2、 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的且符合中国标准及国际标准。
3、 投标方需提供产品相关业绩表,5年内产品在装卸设备上类似运用场合的供 货业绩不少于10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1日 00.时至2018年10月0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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