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设备及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HY-C440
受阜阳市人民医院委托,对阜阳市人民医院设备及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阜阳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设备及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包;
4、招标内容:01包为全自动FISH前处理系统及相关设备、试剂采购;02包为一套全自动PCR采购;03包为全自动PCR相关试剂采购;
5、项目预算: 01包预算详见招标文件;02包为40万元人民币;03包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上述设备采购及合作期3年内试剂的采购、供货及售后服务等;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投标人可于2018年9月25日起-2018年9月30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向 2309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500元/包,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3.1 需要携带原件的是:
3.1.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1.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和能够提供原厂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设备类仅需提供全自动FISH前处理系统、荧光显微镜、全自动PCR三类);
3.1.4 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可以携带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是:
3.2.1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一套盖章并交代理公司留存、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24小时内将报名表的电子版EXCEL发送至dept2@ahhyzb.com.cn 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公司全称。电子版格式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授权委托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4、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谢绝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日期和 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