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沙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及沙湾北村、沙湾西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22406181
二、采购项目名称:沙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及沙湾北村、沙湾西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17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或以上资质;
- 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不多于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内容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于2018年9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九、投标文件递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9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何工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