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中继能源站机组采购已由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关于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中继能源站建设及换热站大温差供热改造工程的批复》)(宁电投发【2018】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中继能源站机组采购;
2.招标内容:根据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26次会议)《关于银川热电厂供热区域替代事宜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在原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厂房东侧建设30,0MW中继能源站一座,实现供热面积607万平方米。
3.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4.计划工期: 2018年12月10日正式投运;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工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机组制造厂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级别为A4及以上等级;
5、提供机组制造厂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7、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国内生产的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进口设备国内代理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只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投标;
10、供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近5年应具有2个供热中继能源站(隔压站)工程的运行业绩,证明安全、可靠;
1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在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资源交易网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时整,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