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分公司2、3、4 号煤场加装挡风抑尘墙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华银耒阳分公司 2、3、4 号煤场加装挡风抑尘墙已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资本金100%;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振兴路 185 号
建设规模:2*210+2*300MW 机组
计划工期: 90 天,具体开工日期见业主方书面通知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 2、3、4 号煤场加装挡风抑尘墙设计已完成,拟采取 PC 的形式进行施工招标。
主要内容为:在 2、3、4 号煤场四周安装挡风抑尘墙,沿环煤场挡煤墙及干煤棚外侧布置,总长度 648.06m。挡风抑尘墙整体高度为 18m(以煤场底平面标高为基准),投标方依据招标图纸负责现场设备供货、土建及钢结构施工、安装、性能试验及项目管理等工作(包含第三方检测及报告);影响施工构建物的拆除与恢复属投标方负责;项目所需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所需的相
应安全隔离措施经招标方提出,由投标方负责。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方面。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承接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未被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 务 平 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 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12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3.13 投标主体单位五年内应具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负责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近三年有 300MW 及以上级别火电机组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0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
标书费:3622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100022 元人民币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