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华小学建设项目已由衡高新发【2016】2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4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连续六个月 的社保证明 ;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5拟任施工员取得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项目负责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9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