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龙潭镇通村公路 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龙潭镇通村公路 路面工程已由常德市交通运输局以常交发【2014】50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桃源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桃源县龙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DHCCD[2018]098
2.2建设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道路长5.5km,路面宽4.5m,水泥混凝土路面。 。
2.4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包括石渣调平层、砼路面 、路肩培土等工程的施工 。
2.6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上录入的基本信息截图打印件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在报名前须派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对项目实地进行考察、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环境及风险并拍照存档,在报名时提供照片。
4.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09月26日至2018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