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荟文中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项目投资科【2018】071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建造师须为在冀备案注册建造师。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开户许可证。
3.3近两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207.15933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有上述情况出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至代理机构,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日9:30 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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