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20年)太原联通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2020年)太原联通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维保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06-04D-2018-D-C1187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太原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安防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的维修、保养及配件更换。
1.2 采购内容
1.2.1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安防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的维修、保养及配件更换。
1.2.2项目预算:25万元(不含增值税价)。
1.2.3交货时间:招标人指定;
1.2.4交货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应答人须具有省级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保证1人提供8小时驻场服务,驻场服务人员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电工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证书;
2.3 2016年至今至少两份同类安防设备的维保业绩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全部合同总额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则需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所提供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合同或订单日期为准),并提供甲方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合同原件备查;
2.4 应答人须在太原市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设立服务机构,且租房合同中的租期至少到2020年12月31日;
2.5 应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本项目报名的应答人不足3名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不足3名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3)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人不足3名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9月26日17时30分至2018年10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获取
4.3 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2日10时00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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