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2019年度脱硫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原则,现对2019年度脱硫石灰石采购招标-2018年10月环境公司张家口项目部脱硫特许 经营项目-招标三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 项目简介:
张家口发电厂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装机 容量为8X300MW燃煤火电机组。8台机组脱硫、脱硝均由环境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项目部特许经营。
张家口项目部,位于张家口发电厂内, 预估年用量250000吨石灰石。
二、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张家口项目部石灰石,预估年用量25万吨。石灰石品质要求如
下:
CaCO3彡90%;
CaO彡50.4%;
MgO彡5.2%;
SiO2彡7.0%;
A12O3彡0.6%;
Fe2O3彡0.7%;
水分彡2.0%;
烧失量彡40.79%;
盐酸不容物彡2.5%;
粒径: 7〜20mm;
活性指标:用硫酸滴定35分钟以后PH值不小于5.0。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有效期: 2019年1月15日——2020年1月14日,合同期一年。有 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和主要技术条件等不变,有效期可以延长1 年;否则招标人应另行组织下一批招标。
签订年度单价长协,具体以订单执行。为确保后续供货的及时性,本标段设 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中 标人石灰石粉供货能力饱和时,经招标人同意,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中 标人供货金额超过中标人供货金额的20%时,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 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 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三证合一);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3投标人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为石灰石生产企业的,应须具有年产20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的能力(需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石灰石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 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有制造商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有与 矿厂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矿厂具有年产20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的能力(需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石灰石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 其他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 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把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 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