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LYZB-180804
项目编号:XTJS2018003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罐子窑路 道路工程 已由湘潭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审[2017]118号、[2018]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市土地资源经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道路长度为1692米,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标准段路基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网、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6067万元。
2.4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 9月26日~2018年9月 30日 17 时3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