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白云路、前进路建设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8】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建设
2.4 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元。
2.5 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 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设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18年6月至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施工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
3.4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三个月 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或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或提供个人网页查询途径 。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还应该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单位是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若为投标保函的,开标时将投标保函原件与其他相关原件一并递交给评标委员会;
5.3、交纳方式: 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函必须由银行开具,并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银行出具投标保函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牵头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保证金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户名:永州市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开户行2:交通银行股份 永州分行;
户名:永州市
保证金开户行3:中国工商银行永州分行;
户名:永州市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