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工程已由益高经核 [2018] 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 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2711平方米,其中厂房、仓库建筑面积约150350平方米,员工住宅楼、专家住宅楼和配套用房约37925平方米,地下室14610平方米。招标概算金额约55470.9252万元。
2.4 工期要求:建设方通知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基础工程 、房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详见提供的设计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6人、安全员6人、质量员5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拾万元 ,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