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舜水河二期治理项目、蓝山县钟水河火市段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舜水河二期治理项目、蓝山县钟水河火市段治理项目 已分别由蓝山县水利局以蓝水字【2018】16号、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5]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蓝山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二期治理:综合治理长度7.79公里,新建护岸11.885公里、雍水坝3处、涵闸6处、清淤疏浚7公里等项目;火市段治理:综合治理长度6.6公里新建护岸7公里、涵管6处、河道清障疏浚12处等项目,招标工程造价为人民币232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其中舜水河二期治理约1360万元;钟水河火市段治理约96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蓝山县财政局审核的预算工程量清单为准,最终以实际完成并经财政审核的工程量结算;标段划分为一个标;计划工期18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税费缴纳:承包人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发包人凭承包人取得或开具的当地税务部门的完税发票拨付工程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9月 26日~2018年 10 月1 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