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湖南省 的委托,就其中央空调主机房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623-1875N3103146)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湖南省 主机房改造项目(第二次)
项目内容:建筑面积为503m2,建筑层数地上3层;建筑高度13.85m;本主机房负担办公楼、培训楼、招待所、宿舍1栋、宿舍2栋、宿舍3栋、宿舍4栋、食堂空调及生活热水。原办公楼、培训楼、招待所空调及生活热水冷热源由地上锅炉房供应,宿舍冷源由4栋地下室供应,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锅炉房设置有2台蒸汽锅炉,一台蒸汽溴化锂机,一台燃气热水锅炉。4栋地下室设置有1台500RT离心制冷机。燃气热水锅炉及离心制冷机使用年限已长,热效率已下降,需要更换。蒸汽溴化锂机已严重老化,需要更换,且用燃气蒸汽锅炉来供溴化锂机制冷,能效也较低。因此锅炉房需要重新改造,更换高能效冷热源制冷、制热的新设备(主要设备材料详见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
标段一:燃气一体化直燃机、冷却塔、冷水泵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其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标段)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2、投标人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2.3、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每天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8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
1、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2、
五、
联系人:王帅、易伟强、熊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