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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

   日期:2018-09-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清远市 受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

 

 

清远市 受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9-146118-0094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修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81,347.00元

四、采购数量:一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

内容

项目

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修缮工程

政府

采购

70个日历天

(1)签订合同后,按合同价的30%支付备料款给施工单位。

(2)工程完成80%工程量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

(3)工程完成100%工程量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0%。

(4)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付款至确认后工程结算价的97%。

(5)保留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6个月并且无保修质量问题后15天内发包人返还保修金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以 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由投标人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1)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https://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三)缴纳磋商保证金

1.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5时0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 缴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期间(上午8:30至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市 (详细 八、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5时00分。

九、提交磋商文件

十、磋商时间:2018年10月9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 采购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

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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