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山东省聊城市电厂2×600MW煤场棚化改造项目钢结构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1-EPCZB18-0023
日 期: 2018年09月25日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省聊城市电厂2×600MW煤场棚化改造项目钢结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设计单位完成钢架设计,负责桁架本体的第三方设计审查,风洞试验;
2)煤棚预应力桁架结构(基础预埋件除外)、檩条、屋面板、采光板、山墙的施工、采购,翻车机区域门式钢架封闭装置。
3)新建煤场区域内的马道、防火门、通风器等施工、采购;
4)煤场及翻车机区域范围内消防、火灾报警、电气及照明(含检修箱、照明配电箱)、采光通风、防雷接地(主水平接地网及与厂区主网连接部分除外)施工及采购;
5)通风系统, 喷淋、除尘系统(喷洒水、雾炮、抑尘装置等)的施工及采购;
6)视频监控系统、粉尘及有害气体检测系统、明火煤检测系统、盘煤系统等施工及采购;
7)负责电力工程质量检测、消防验收(地方)、第三方检验;
8)配合安全防护设施验收、防雷接地验收、环保评价及验收;
9)负责通过集团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安全性评价及职业健康;
10)本标段范围内煤的搬倒及清运;
以及正常运行所必须具备的系统采购、运输及保管、制作、安装和调试、验收及竣工移交等。煤场封闭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总体性能总负责。
以上所有工作的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设备标识标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及技术规范书、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山东省聊城市电厂煤场棚化改造钢结构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两个单跨跨度不小于120米的煤场全封闭预应力桁架设计业绩或深化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需附合同,而深化设计业绩只需提供能体现预应力桁架特点的深化设计图纸,图纸至少包含索节点深化设计图和桁架节点深化设计图等,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有跨度和预应力桁架的文字描述)。 5、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至少两个单跨跨度不小于120米的煤场全封闭预应力桁架施工业绩,并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有跨度和预应力桁架的文字描述)。 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国内1个及以上钢网架封闭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8、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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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施工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包人或最终用户(非总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竣工证明材料。以竣工日期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竣工日期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2、近5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
1.4.2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3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4.4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4.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6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4.7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4.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25日 09:00 - 2018年10月08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山东省聊城市电厂煤场棚化改造钢结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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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GDCX01-EPCZB18-0023/01 |
36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6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16日 11:00。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