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09-24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内。
2.3招标范围: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位于上海市区北郊,宝山区盛石路270号,距上海市中心约33km,是上海市消防重点防范单位。全厂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水喷淋灭火、消防标志灯、消防应急照明灯系统等。为完善华能上海石洞第一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积极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设备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需对主厂房采用美国SIMPLEX公司的SIMPLEX4100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网络图形中心GCC软件、工业型网络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烟感探头、温感探头、探测模块、探制模块等(含#13高备水喷淋灭火系统),环保集控室、脱硫辅助区控制室、#3、#4机组烟气脱硝、输煤系统SIMPLEX4100网络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进行评估及必要的系统更新工程,以确保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淋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
因而,该项改造工程是火灾报警系统更新改造,范围:电厂的主厂房、网控楼、危险品仓库、油库、脱硫脱硝区域、脱辅助区域。
2.4工期:计划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2月1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报审资质(应根据公安部129号文满足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并提供证明)。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3个及以上消防改造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9月27日09时起至2018年10月08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