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9-24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4号锅炉火检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负责煤粉燃烧器和油枪火焰的火焰检测器改造(煤火检32只、油火检32只,其中8只为微油燃烧器油火检)相关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与本项相关的一切内容。本项目包工包料,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需至少具备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2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火焰检测系统供货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能体现本项目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项目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或业主评价(应提供扫描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2)投标人不委托第三方单位安装的,投标人须至少具备 1个燃煤机组火焰检测系统改造项目的安装或改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能体现本项目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项目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或业主评价(应提供扫描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若委托第三方单位安装的,所委托第三方安装单位须至少具备 1个燃煤机组火焰检测系统改造项目的安装或改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能体现本项目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项目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或业主评价(应提供扫描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说明:若所提供业绩已同时满足1和2的要求,可视为分别满足1和2的要求。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产品原厂家,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产品原厂家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若委托第三方单位现场施工,投标人须提供所委托的现场施工的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修类或承装类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 28日 9:00 时起至2018年10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9日1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