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09-245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岳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炉高温再热器出口联箱设计、制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号、2号炉高温再热器出口联箱设计、制造工程。
招标范围:1号、2号炉高温再热器出口联箱及附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指导以及调试配合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炉高温再热器出口联箱设计、制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3 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少于2份300MW燃煤发电机组锅炉整机或锅炉联箱供货的相关合同业绩,且供货和使用无不良记录,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和联系人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计许可证(GC2/GC3类别);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9月28日10:00起至2018年10月12日17:00止。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9月28日10:00起至2018年10月11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16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