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麒泰农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麒泰农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以平政【2018】7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规模:新建1000平方米交易大棚,浇筑地坪3210平方米,新建排下水工程260米。 2.3建设工期:2018年10月28日-2019年6月30日。 2.4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并与华新项目管理 登记确认。纸质招标文件的获取:持单位介绍信 、营业执照 、到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10楼1101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9日14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 1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