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包号1)根据医院需求购置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氩气刀、腹腔镜+手术器械、颅内压监护仪、胸腔镜、超声刀、电子输尿管软镜+模块高清摄像系统等设备,满足医院开展新的临床应用需求。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53-184000004068/01
招标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号1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云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 1 | / | |
2 | 氩气刀 | 1 | / | |
3 | 腹腔镜+手术器械 | 2 | / | |
4 | 颅内压监护仪 | 1 | / | |
5 | 胸腔镜 | 1 | / | |
6 | 超声刀 | 1 | / | |
7 | 电子输尿管软镜+模块高清摄像系统 | 1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1)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复印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包括:
a.投标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年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b.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4)提供中国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证书复印件。
5) 提供所投产品彩页。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9-2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1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10-25 09:00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