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 及2×1060MW 空冷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职工食堂委托管理 |
职工食堂委托管理 |
1000 |
第一次公告报名成功且正常完成了投标的投标人,本次只需报名,不需要再次交纳标书费,第一次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也不需要重复交纳。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职工食堂委托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并能够经营清真食堂,开标日前3年内具有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食堂承包经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日前3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日前3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
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
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9-28 11:00到 2018-10-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9-28 11:00 到 2018-10-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