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三热电厂
电石泥综合利用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28日;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三热电厂电石泥综合利用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三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三热电厂1、2号为2×300MW供热机组,于2007年投产运行。两台锅炉均为哈尔滨锅炉厂 引进美国燃烧工程公司技术设计制造,锅炉型号:HG-1025/17.5-YM11,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构架П型布置、汽包锅炉。
规模:2×300MW。
工期:计划2018年10月30日开工,2019年6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新建一座粉仓及配套制浆供浆系统,单独敷设管道至现有两台脱硫吸收塔,含工艺、电气、热工、土建部分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 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近五年火电机组脱硫改造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9月2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6日17:00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9月28日9:00至2018年10月16日17:00)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
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5.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6.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9:00。
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预审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9:00。
开标 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