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三热电厂电石泥综合利用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第三热电厂电石泥综合利用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包头第三热电厂(以下简称“包头第三热电厂”)1、2号为2×300MW供热机组,于2007年投产运行。两台锅炉均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引进美国燃烧工程公司(CE)技术设计制造,锅炉型号:HG-1025/17.5-YM11,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构架П型布置、汽包锅炉。
规模:2×300MW。
工期:计划2018年10月30日开工,2019年6月30日完工(不考虑冬季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新建一座粉仓及配套制浆供浆系统,单独敷设管道至现有两台脱硫吸收塔,含工艺、电气、热工、土建部分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火电机组脱硫改造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提供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9月2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6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2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9月28日9:00至2018年10月16日17:00)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