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医疗设备一批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87-184020180079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2018年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国际)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四川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01-01 | 3.0T磁共振成像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01-0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01-03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机)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01-04 | 输尿管软镜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01-05 | 内窥镜系统(腹腔镜)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01-06 | 可视穿刺肾镜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01-07 | 三维标测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01-08 |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仪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一、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参见《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四章 格式Ⅳ-9-4) 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原件(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货物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认定投标人数量时,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对两家以上集成商或代理商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是指证明投标人及其各合作方符合下列资格能力要求的文件:
1)、若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的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加盖鲜章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如涉及),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9-3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1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11-07 10:00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