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铝加工事业部7#熔炼炉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铝加工事业部7#熔炼炉改造项目
在原30吨熔炼炉基础上,新建一台30吨熔炼炉。能够配套现有电磁搅拌器使用。为降低燃气单耗,炉体形状和尺寸可以调整,调整范围要求能够利用现有设备基础。
(1)本工程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包工包料 (利用现有基础)。
(2)施工期间安全措施不低于我方《施工现场安全底线标准》(2.6),并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低于本标准,中标单位应立即整改,如果整改不达标,我方有权进行处罚、勒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满足国家及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方面相关规定,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安全环保事故的,按照工程造价的5%-20%的进行处罚。
(4)签订技术协议,并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铝加工事业部7#熔炼炉改造项目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
3.2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3.5投标人应有熔炼炉设备生产、安装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中标方须为施工人员或劳务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未购买,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工亡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09-30 09:00——2018-10-12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标段01文件售价:300元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