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工程 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郴发改批[2016]36号文件和郴发改批[2016]42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郴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工程 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园林景观等附属工程的施工,其中建筑工程为地上及地下室主体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安装工程 等内容;装饰装修工程为地下室装修工程、地上门窗外墙面饰及砖墙面打底工程等内容;室外园林景观工程为绿化、市政及室外排水工程等内容。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柒仟叁佰贰拾叁万柒仟柒佰贰拾柒元陆角肆分 ,(备注:请各投标人报价时,投标报价须按照郴财办[2016]25号文件规定执行,人工工资按照湘建价[2017]165号文件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无在建,提供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4]71号、郴建发[2017]3号和郴建发[2018]55号、郴建发[2018]56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郴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工程 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郴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工程 施工”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18 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8年 9 月 29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