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民族风情街(南地块)项目(一期)建筑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民族风情街(南地块)项目(一期)建筑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广西民旺房地产开发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筑泛光照明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633-184012139F2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外景观灯光、建筑泛光照明、配套电气管线等内容,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5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015年起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承揽过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景观灯光采购或安装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9月29日09时30分起至2018年10月1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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