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266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砂石骨料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都区位于川西平原腹心地带,是四川省省会城市成都市市区之一(定位为北部新城、成都新区),素有“天府明珠”和“香城”之称。区域北与德阳市广汉、成都市青白江区毗邻,西与成都市彭州、郫县接壤,东、南与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相连。全区幅员面积497平方公里,六分之五为平原,六分之一为浅丘。新都区现辖3个街道(新都、大丰、三河),10镇(新繁、新民、清流、龙桥、马家、泰兴、木兰、军屯、石板滩、斑竹园),全区总人口77.69万人。项目部主要施工范围:清流片区、新繁片区、团结沟片区;
清流镇地处成都市新都区西北面,东与彭州市蒙阳镇相邻,西至彭州市致和镇,北与彭州市九尺镇、蒙阳镇为邻,南以青白江与新繁镇、新民镇为界。东南距新都城区26km,南距省会成都市区33km,全镇村12个(社区),面积32.76平方公里。项目2018年主要承建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清流片区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工程,污水管全长5642m,检查井293座。
新都区新繁镇位于成都市区18公里卫星城圈层上,距成都市外环路9.5公里,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35公里,成彭、新郫高等级公路分别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交汇于此,新繁是一座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面积83.5平方公里,包括四个居委会,九个涉农社区,29个村,新繁镇土地面积8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1646亩。本工程涉及新繁镇11个村或社区。污水管全长27237m,检查井1254座。本次招标所涉及的砂石骨料将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新都毗河水环境工程项目经理部,主体工程项目部所需砂石骨料。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碎石垫层 | 0-37.5mm | m3 | 15261 |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部项目工地 |
建筑砂 | 0~4.75mm | m3 | 640 | |
砂砾石 | 0~20mm | m3 | 35522 | |
中粗砂 | 0~3mm | m3 | 14802 | |
合计 | 66225 | |||
细集料:细集料可采用天然砂、机制砂、石屑。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 粗集料:为减少粉尘的排出量,建议在轧制石屑及碎石时,调整碎石机,尽可能减少粉尘的产量。轧好的碎石应分开堆放,并做好防尘处理,保持碎石清洁。其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0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卖方须在收到通知12小时内交货。
5、
6、质量要求:
中粗砂应满足的质量及技术要求如下:
项目 | 技术要求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有害物质 | 云母(按质量计,%) | ≤1.0 | ≤2.0 | ≤2.0 | |
轻物质(按质量计,%) | ≤1.0 | ≤1.0 | ≤1.0 | ||
有机物(比色法)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 ≤1.0 | ≤1.0 | ≤1.0 | ||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 ≤0.01 | ≤0.02 | ≤0.06 | ||
天然砂含泥量(按质量计,%) | ≤2.0 | ≤3.0 | ≤5.0 |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5 | ≤1.0 | ≤2.0 | ||
人工砂的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 亚甲蓝试验 | MB值<1.4或合格 | ≤5.0 | ≤7.0 | ≤10.0 |
MB值≥1.4或不合格 | ≤2.0 | ≤3.0 | ≤5.0 | ||
坚固性 | 天然砂(硫酸钠溶液法经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 | ≤8.0 | ≤8.0 | ≤10.0 | |
人工砂粒单级最大压碎值,% | <20 | <25 | <30 | ||
表观密度(kg/m3) | >2500 | ||||
松散堆积密度(kg/m3) | >1350 | ||||
孔隙率(%) | <47 | ||||
碱集料反应 |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封、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小于0.10% |
注:(1)、砂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60及有抗冻、抗渗或其它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
(2)、天然砂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人工砂包括机制砂和混合砂。
(3)、石粉含量系指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4)、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5)、当对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做坚固性试验。
(6)、当碱集料反应不符合表中要求时,应采取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3.石子应满足的质量及技术要求如下:
项目 | 技术要求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碎石压碎值指标(%) | <18 | <20 | <30 | |
卵石压碎值指标(%) | <20 | <25 | <25 | |
坚固性(硫酸钠溶液法经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量,%) | <5 | <8 | <12 | |
吸水率(%) | <1.0 | <2.0 | <2.5 | |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 <5 | <15 | <25 | |
有害物质含量 | 含泥量(按质量计,%) | <0.5 | <1.0 | <1.5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 | <0.5 | <0.7 | |
有机物含量(按质量计,%)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硫化物计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 <0.5 | <1.0 | <1.0 | |
抗压岩石强度(水饱和状态,MPa) | 火成岩>80;变质岩>60;水成岩>30 | |||
表观密度(kg/m3) | >2500 | |||
松散堆积密度(kg/m3) | >1350 | |||
孔隙率(%) | <47 | |||
碱集料反应 |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封、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小于0.10% |
注:1)、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其它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2)、粗集料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3)、岩石的抗压强度除应满足表中要求外,其抗压强度与混凝土等级之比应不小于1.5.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
4)、当粗集料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
5)、采用卵石破碎成砾石时,应具有两个以上的破碎面,其破碎面应不小于70%。
6.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砂石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砂石骨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