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项目。
(2)招标编码:39599。
(3)项目联系从磊磊。
(4)项目联系电010-83368558。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陆万叁仟叁佰伍拾柒元玖角伍分(RMB¥4,963,357.95)。
(6)采购需求:大气自动监测站站房2项、站房基础建设2项、一氧化碳分析仪2套、二氧化硫分析仪2套、氮氧化物分析仪2套、臭氧分析仪2套、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2套、细颗粒物(PM2.5)监测仪2套、多路动态气体校准仪2套、零气发生器2套、气象多参数仪2套、数据采集与控制仪2套、中心站软件1套。
(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8)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一氧化碳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细颗粒物(PM2.5)监测仪、多路动态气体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多参数仪、数据采集与控制仪及中心站软件十一种设备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代理商投标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详细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