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柴达木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柴达木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服 4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柴达木旅游开发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18年9月30日09:00至2018年10月4 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还需到现场报名确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 26日15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 4楼。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