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宇合金材料 铝加工事业部7#熔炼炉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华宇合金材料 铝加工事业部7#熔炼炉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华宇合金材料 铝加工事业部7#熔炼炉改造项目
在原30吨熔炼炉基础上,新建一台30吨熔炼炉。能够配套现有电磁搅拌器使用。为降低燃气单耗,炉体形状和尺寸可以调整,调整范围要求能够利用现有设备基础。
本工程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包工包料 。
施工期间安全措施不低于我方《施工现场安全底线标准》 ,并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低于本标准,中标单位应立即整改,如果整改不达标,我方有权进行处罚、勒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满足国家及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方面相关规定,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安全环保事故的,按照工程造价的5%-20%的进行处罚。
签订技术协议,并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华宇合金材料 铝加工事业部7#熔炼炉改造项目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
3.2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3.5投标人应有熔炼炉设备生产、安装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中标方须为施工人员或劳务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未购买,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工亡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09-30 09:00——2018-10-12 16: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