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宁晋县体育馆、大剧院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宁晋县发展改革局以 宁发改[2018]128号、宁发改[2018]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剧院工程计划投资37020.75万元,建设一栋集剧院、电影院、电视台为一体的综合建筑;体育馆工程计划投资23964.73万元,建设体育馆、游泳馆等内容。本项目为宁晋县体育馆、大剧院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 9 月 30 日-2018年 10 月 11 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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