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受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科技通信科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HCG2018171943(0658-18711A42303)
2.项目名称:东门片区立体防控联勤指挥部立体化综合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于新版营业执照无法体现营业范围,若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需要体现经营范围,则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 .cn/)或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中相关备案情况(须体现评审内容)截图加盖公章。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册第二章总则3.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4)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两个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资格初审及投标报名: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8年10月12日18时前到 网上注册并报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