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三化化工 和台州经纬化工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330000000700003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市三化化工 和台州经纬化工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2.3 项目概况:台州市三化化工 和台州经纬化工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对拟设置区域污染土壤、地下水进行修复处理,需要修复的土方量参照《台州市三化化工 、经纬化工 退役场地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及修建河道闸门处待开挖约3000m3土方量;上层地下水的修复面积约为9450 m2,下层地下水的修复面积为约为7450 m2。修复工程以实地为准,但工程量不做调整。修复完成后的地面标高需恢复到现状堆土以外的地面标高。
2.4 监理服务范围:项目涉及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 ,即从工程施工准备到配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及后续服务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施工前检查监督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根据修复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监督监测被污染土壤和水是否全部得到了治理;对污染土壤经治理后是否达标 对水和气体排放是否达标;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至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
2.5 监理服务期:暂定550日历天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完成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2.6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满足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具有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 2016 年《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 乙级及以上;自 2012 年以来承担过化工类项目或者类似退役场地修复项目的环境监理业务或承担过退役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并推进项目通过验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 乙级或以上资质监理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牵头人单位派出,履行联合体总负责职任。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 元。(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5日22时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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