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2018年度第二批脱硝用尿素招标公告
建设地点:太原第二热电厂工期:供货截止至 2019 年 3 月底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太原第二热电厂 2018 年第二批次脱硝用尿素。
项目简介:太原第二热电厂脱硝生产用尿素,用量约 3500 吨,供货至
2019 年 3 月底,日用量约 28 吨,最高日用量 30 吨。
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包含运费、装卸费及相关费用),此价格为卸货到招标方尿素仓库的含税价格(税率 10%)。招标方根据生产状况下订单通知中标方供货数量,供应商供货需在招标方过磅,以实际过磅数量以及抽检化验的质量结果, 按照签订的动态价格(见合同部分)每月进行结算。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公共要求:
2.1.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2.1.2.1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2.1.2.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1.2.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1.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4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2.1.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1生产商、非生产商所关联的生产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具有国家认可资质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尿素品质检验报告。
2.2.2生产商投标的,2015 年至今有电厂供货业绩。
2.2.3非生产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标的物的经营;
2)2015 年至今有电厂供货业绩或其关联的生产商 2015 年至今有电厂供货业绩。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 17:00。开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