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赣县区92座废弃稀土矿点治理项目东线片区施工(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东线片区主要矿山分布: 韩坊镇30处,大田乡10处,共计40处。 二、主要任务: (1)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及矿山边坡稳定性分析的结果,分区治理。对堆浸区、采剥区、淤积区采取适宜的治理工艺。在平台、缓坡上种植松树、撒播草籽,坡面以及坡顶堆浸区客土,喷播、撒播花木兰、刺槐、木槿、火棘、海桐、狗芽根、野菊、百喜草、狗尾草、芒草、芒萁、高羊茅等草籽。 (2)在坡顶、坡脚、平台内侧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对边坡的冲刷。 (3)防止水土流失,在汇水主沟设计沉砂池。 采用以上工程措施后,即直接消除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也为生物生长提供了所需的水土环境。 三、详见采购需求。 | 3944526.21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梦缘 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磋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0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转账或银行现金缴存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780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无效。 (八)政府采购政策: 8.1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8.2中、小、微企业 8.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2.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3环保产品 8.3.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8.4监狱企业 8.4.1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中包含监狱企业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5支持创新企业 8.5.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jxsg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