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委托,福建方兴 对(FXZB-2018090)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福建省交易团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XZB-2018090
2、项目名称: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福建省交易团后勤服务保障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 | 用途 |
1 | 1-1 |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福建省交易团后勤服务保障项目 | 1项 |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于2018年11月5-10日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举办。其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 67.50 | 后勤服务保障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其它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2.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磋商无效。
5.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11、福建方兴 账户: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 |
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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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福建方兴
2018年10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