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煤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矿山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NM-ZCHW-180920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 ,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交货
2.2招标内容:矿山救护车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矿山救护车 |
| 辆 | 3 |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为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或制造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5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重大安全事故问题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8投标人201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所需要的材料
4.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或制造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业绩资料、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4.2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一份以备核查。
五、公司新 注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通过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文件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5.1.1 访问新 ,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5.1.2 直接通过二级域名登陆新 电子招投标模块;
5.2 未在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5.3 原内外部用户,请点击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按钮,输入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招投标用户请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08日09:30到2018年10月13日17:30截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操作菜单:报名管理-->项目报名-->在项目名称处填写扎赉诺尔煤业 选择报名标段-->报名-->上传投标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注:上传报名文件为此公告第三、四项内容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复印件的供应商将不予审核,后果自负。
5.5 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1支付方式: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5.5.2银行电汇账号:
电汇标书款按下列信息办理:
开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8191036114
帐 号:471901004910806
5.5.3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整个招投标环节所有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
5.5.6 招标文件费底单上传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08日09:30到2018年10月13日17:30,逾期后果自负。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
7.2开标
7.3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