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电信股份 喀什 岳普湖县电信公司办公楼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2018年中国电信股份 喀什 岳普湖县电信公司办公楼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800x25N3972)已由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喀什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喀什 (委托新疆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一.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预算金额约为282171.97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喀什 实际委托为准。
1.2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工。
1.3比选范围:对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的办公楼内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施工。
1.4施工区域: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不得非法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二.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1①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2.2资质要求:
2.2.1参选人须提供至参选截止日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之一:
①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4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5项目团队:本项目必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有效期内)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②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资质证书、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的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2.6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喀什 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参选人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每日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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