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2018年度森林植被恢复工程造林作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陇西县林业局关于陇西县2018年度森林植被恢复工程造林作业项目已由定林办发【2018】37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厅。项目业主及招标人陇西县林业局, 为甘肃恒硕项目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3000亩高标准、高质量人工荒山造林植被恢复示范基地
2.2 建设
2.3标段划分:两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计划工期:工期计划于2018年11月-2019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林木检疫登记证 的苗木培育、种植、购销的公司或合作社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3.3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gov.con/wenshu.html)上查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前往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3号楼一单元2701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上述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9日10时00分, 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